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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古代养夫郎第14节(1 / 2)





  陆一鸣瞧见裴星暴露在空气中的手,有些通红,下意识牵起对方的手搓了搓。

  说起来,他最近半夜总是被惊醒,某只兔子时常无意识地靠近他这个热源,将手脚埋在他的躯干上,把他当作天然的火炉。

  不过,一旦早上起来,对方又会翻脸不认人,偷偷摸摸将手脚抽出,当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。

  他觉得这反应有趣,没拆穿对方。

  冰冷的手被温暖大手掌包裹,热量源源不断输送而来,裴星觉得不仅是手,身子好像也暖和不少。

  镇上商业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,秋收后,人流量开始变多,又正值秋冬交接之际,采购的人不少。

  他们打算先去布行瞧一瞧再去找卖货郎买些厨房用料,家里的盐还充足,暂时不需要买。

  两人穿过热闹的街道,来到布行,一名妇人带着丫鬟和小厮与他们并肩,目的地与他们相同。

  原本已经擦肩而过,那名穿着绫罗绸缎的妇人突然二回头,一脸惊喜地看着陆一鸣。

  “一鸣,你回来了!”

  陆一鸣一眼认出来人,毕竟原身记忆中不乏对其美好的回忆。

  这是原身的前未婚妻,宋妍。

  裴星虽未见过宋妍,但凭哥儿的第六感,他准确猜出这人的身份,对方一身亮丽,肌肤光滑白皙,一看就保养地非常好。

  他咬着唇,头低下去,轻轻动了动被握着的手,想收回手,不过陆一鸣没松。

  裴星打量宋妍的同时,对方也在上下打量陆一鸣身旁一身粗布衣的裴星。

  这就是他的夫郎?长得称得上眉清目秀,就是略显寒酸。

  多亏母亲没坚持让自己嫁给陆一鸣,否则她现在只能跟着对方风吹日晒,粗茶淡饭,哪能像如今这般锦衣玉食,过着少奶奶的生活。

  瞧见对方过得不好,她心理就非常舒坦,看,这就是她当时没嫁的男人,打仗回来又如何,还不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。

  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。

  不过,五年未见,陆一鸣挺拔了不少,比她丈夫更显男子汉气质。

  说起来,她可是知道陆一鸣只喜欢女子的,特别是她这个前未婚妻。

  她瞥了一眼两人紧握的手,绽开笑容:“你没事就好,前几日母亲还说起你,得知你平安归来的消息,我非常高兴。”

  陆一鸣闻言果然松开拉着裴星的手,视线落在宋妍身上,宋妍一脸得意,暗想,果然,这人对自己还是念念不忘。

  手被松开,没有温暖的手掌包裹,裴星的手再次凉下来。

  明明冬天还未来临,裴星却觉得这一刻寒冷刺骨,某只小兔子心中一涩,低着头红了眼。

  这里好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。

  正当他暗自神伤时,一只手轻轻揽住他的的肩膀,对着宋妍真诚道谢。

  “因祸得福,多亏了你的成全,让我收获一个贤惠的夫郎。”

  第16章

  轻飘飘一句话在裴星湖心上翻起滚滚巨浪。

  每个哥儿都幻想过成亲后的生活,他也不例外。

  陆家买下他时,他一开始惶恐不安,他听闻有些被卖的哥儿遭受夫家的毒打,或者不将哥儿当人看,整日做牛做马伺候一家子生活,苦命的哥儿受不住折磨,最终寻了短见,还连累了娘家人。

  大哥二哥的孩子不过两三岁,自己的弟弟妹妹也只有十岁,饥荒的绝望在这个家庭蔓延,面对即将饿死的一大家子,他收起眼泪。

  总归是要嫁人,现下有人要替出征的儿子买媳妇,挑中了他,他过去总好比留在家里多担一份粮来得强。

  更何况陆家的人给的,说是聘礼其实是卖身钱,钱不少,足够一家子撑过这个冬季,能为家里添一些活命的筹码,也值这十几年的养育之恩。

  贱命一条,最苦不过是成为一名寡哥儿,给对方陪葬。

  一辆驴车将他从生长了十四年的村庄驼到五河村,他带着最坏的打算嫁入陆家,没有新郎,只是拜了高堂,敬了茶,改了户籍,从此变成陆家人。

  所幸生活没有想象中那么糟,陆父陆母待他极好,给他吃给他穿给他住,也不似一些刻薄的人家待他如牲畜,将苦力活尽数留给他。

  这份恩情,他永远铭记在心。

  他喜欢这里,特别喜欢。

  在他的想象中,生长在如此恩爱环境下的陆一鸣,绝对不会差。

  他自知高攀不上,也不奢求同爹和娘一样伉俪情深,不求相敬如宾,只求对方能够将自己留下,尽一份孝道,还一份恩情。

  三年前陆父第一次写信向陆一鸣告知自己身份时,他也会辗转反侧,忐忑不安,总是会胡思乱想,对方是如何看待自己,会不会接受自己,会不会嫌弃自己。

  来信上只字不提自己这新夫郎,他再傻也明白,这是一种无声的抗拒,夫君不承认他的身份。

  早有准备的事情,当被**搬上明面,他还是有些苦涩和难堪,但他知道这怪不了对方。

  未婚妻退婚另嫁,家里默不作声替他买回一个夫郎,这让对方如何接受,他其实不怪他,只是偶尔有些难过。

  有些事情不用开口,流言也能入耳,宋妍之事是他嫁入陆家不久,村里的人便尽数告知他,他不知这些人是有意还是无意,听着总归不是特别舒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