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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田的古代生活第124节(1 / 2)





  他们要去见识一下,结果那青娘果然可以站在银盘上起舞,身材娇小,体重超轻,只不过再轻,那也是一个大活人,银盘是桌面那么大的一个超级大盘子,是平时用来盛放冰块在夏日里降温用的冰盘。

  几个人喝多了吹牛皮,说能抱起美人上楼梯,结果……云华清抱起来了……却只走了三步就摔了美人……。

  当时成了他们之间的笑柄,连个女人都抱不起来,你还能干嘛?真的是“肩不能挑手不能提”的文弱书生啊!

  丁田听了若有所思起来……这么一个人,哪儿来的那么大力气?

  可能是很久没有人跟他说云华清的事情了,云华西非常乐意跟丁田分享一下云华清的过往,哪怕是糗事也行。

  丁田就很被动的听了一耳朵云华清的过去,虽然说都是美化过的了,但是丁田还是听出了云华清这个家伙,果然不是什么好鸟儿。

  不过是一个秀才,就想当个狂生了,要是考中了举人,还不得当个狂徒啊?

  他们在这里待到了很晚,云村长请他们吃的晚饭,家里宰了两只小母鸡,炖了些蘑菇和粉条进去,蒸的二米饭,还有辣椒腌茄子。

  味道还不错,众人吃完了饭,要打道回府,田径给云村长留下了五十个铜板:“多少就是这些了,我们不能白吃百姓家的饭菜。”

  “这个……?”云村长看向了白战枫,平日里大家都有来有往的,没说给钱的啊?

  再说了,白云村是个富裕的村子,一顿饭而已,不至于吧?

  田径说完就上了马车,赶紧的往外走,白战枫点了点头:“您就收着吧。”

  说完,也赶紧的上了马,追着马车走,这一行人,快速的出了村子,将将在天黑关闭城门前,进了城门。

  直接回到了他们居住的客栈。

  白战枫也跟着进来了,田径看了看他:“你不回去?”

  “我想知道,这位到底查到了什么线索?”白战枫对金不换查到的东西特别感兴趣:“说说,说完了给我找间屋子,我也在这里住一夜。”

  “你不回去,你家里的那位不担心么?”田径乐了:“再半夜找上门来。”

  “我路过城门的时候,跟我家隔壁的那个在城门这边当差的说了,我晚上跟你一起查案,就不回去了。”白战枫乐了:“我媳妇儿肯定放心,再说了,我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差事。”

  第一百八十四章 聪明的人

  他说的这么洒脱,田径也不好赶他走,不让人参与其中,再说了,这案子是在人家地盘上发生的,不让人知道内情,也不是个道理。

  “那你就留下来吧!”田径点头同意了。

  众人回来后,自然有小二送来了热水,洗漱过后再次聚到一起,眼巴巴的看着金不换。

  “第一个疑点。”金不换这会儿非常自信的开始了他的推敲之旅:“那阁楼之上,应该是只有女眷上去过,其次是云华清这个外男,然后是蔡家父子算是男的了,只不过他们恐怕很少上去。”

  “这个是肯定的,蔡家小姐生得好,蔡家人视若珍宝。”白战枫道:“据说蔡家小姐是我们县的第一美人,又知书达理,容貌秀丽,当时订给云华清的时候,好多人为此惋惜,都觉得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。”

  “好白菜都让猪拱了。”田径也吧嗒嘴:“结果还死了。”

  “听金不换说!”丁田敲了敲桌子,示意他们俩闭嘴,对金不换道:“你继续。”

  “嗯。”金不换点头:“但是我在现场,仔细检查的时候,竟然发现了好几个小布条。”

  他从自己的箱子里,掏出来很小的一块布条,这块布条有些薄,灰白色,那白色不是原色,而是洗的次数多了,就掉色了。

  因为古代的衣料染色都是纯植物的,洗的时候,是掉色的,越是鲜艳的衣服,掉色的就越多,而这块布料很薄,灰色,洗的发白,可见这衣服是洗了很多遍的。

  “我今日问的那么多问题,就是怕蔡家人说这是他们家下人穿的衣物上的料子,结果他们家自己都说了,家里人用的料子是什么样的,跟这个布料可不是一款。”金不换道:“而且女子怎么会用这样的布料呢?又有些味道,这个味儿,又不是胭脂水粉的味儿,而是一股子……臭味儿!”

  丁田上前真的闻了一下:“是猪的味道。”

  “不错,猪的味道,还包括血腥气,这要么是一个抹布,要么就是……经常接触猪的人,才能带上这股怎么也洗不掉的味道。”金不换道:“这样的布料,怎么会出现在蔡家小姐的阁楼上?不要说是穿着这样衣服的人了,就是这个味儿,恐怕连蔡家的角门都进不去。”

  角门是什么门呢?

  就是小门,这个小门平日里是进柴薪、倒马桶走的地方,因为总不能倒个马桶,也要走大门吧?

  “不错,蔡家人很讲究这些繁文缛节的,彰显自己的读书人身份,他们家大门只有老爷过来,或者同样是举人秀才的读书人过来,才会打开,就连下人,平日里走的都是他们家东边进出马车的那个侧门。”白战枫道:“他们家就算是倒马桶的下人,也是很讲究的,夏日里每日一冲澡,冬天也是一个月洗一次澡的,很干净。”

  身上带异味可不行。

  何况是这么大的味道了。

  只有一片拇指粗细的布片儿,就能闻到味道了,要是一整个人……那得多味儿啊?

  “这样的布片儿有三个,还有五根线,也是同样如此,这是一个人身上掉下来的,我猜测,大概是蔡小姐挣扎的时候,挠下来的,因为据说蔡小姐很喜欢留指甲……。”言下之意,当时是生死关头,女子的第一反应,肯定是挠人啊。

  “加上去白云村的云华清的家里,我也检查过了,没有这种布料,云华清是个秀才,他的身上更不可能有这种带着味道的布料,何况他的家境优越,银钱虽然少,可也没到缺的地步,每日里穿戴的都是一些青色的士子常服,读书人都很讲究这些的,还配有香囊、荷包之类的零碎,他要是掉的话,也该掉的是这种东西。”

  众人听的眼睛放光。

  “还有一个疑惑,那绳子如今尚在梁上,我也看过了,绳子打结,非常结实,的确能吊住一个人,可是首先,那么高的地方吊一个人可不容易,云华清一个秀才,能有那份力气?再有,难道蔡小姐就允许他这么把自己吊上去?那她得多傻啊?”金不换道:“喊人,在寂静的夜里,肯定能传出去很远,今日我也看了蔡家的家丁,男仆人起码有二十个是壮汉,我们北地的老爷们儿可不是孬种,连关外的蛮族都能打退,何况区区一个秀才?喊一声,人一来,云华清还跑的了吗?可是云华清却是在家里被抓的,一点防备都没有,也没有跑路,搜出来的金银细

  软,跟蔡家报失的一样吗?”

  “这个……当时案子不是我经手的,还真没在意。”白战枫道:“我明天就去查一下。”

  “还有,当我问他们,侍奉小姐的奶妈子和丫鬟的时候,他们都说已经被暴怒的老爷太太打杀了,因为她们没能保护好小姐,这可是证人呢,就这么没了?打杀的太容易了吧?”金不换继续分析:“而且家里下人虽然看似不错,却太沉默了,检查的时候,我发现他们都手脚粗大,可见平日里做活儿很多,加上他们虽然极力的掩饰,但是依然有些害怕的样子……田儿跟我说,一楼竟然有新搭建的火炕,人都不住绣楼了,还搭火炕做什么?”

  世界上有那么一小撮儿人,他们的名字叫“天才”。

  仿佛生来就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的,据说他们的脑回路长的跟普通人都不一样。